淄博高新区部分保障家庭调整保障方式的公示
2025-05-01 17:39:02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5〕3号)和《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2号)及相关规定,我区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田红红(身份证号:370322****3141)因参与2025年4月16日高新区第二批次公租房选房,自2025年4月起保障方式调整为公租房实物配租,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8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高新区建设局住房保障科:3153950。
淄博高新区建设局
2025年4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57.8483/doc_68089fbd42045746427176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