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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5-08-14 08:34:27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淄人社字〔2025〕35号)等有关要求,现就我市2025年度建设工程中级职称和市直部门(单位)的建设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建设工程中级申报范围。全市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建设工程初级申报范围。市直部门(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专业说明。建设工程“现从事专业”包含建筑学、建筑工程、岩土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材料、风景园林、燃气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消防等11个专业。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建人字〔2022〕8号)执行。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左下角“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专栏查询。

(二)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的衔接,建设工程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技术高技能人才申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相关专业参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中,建设工程技术对应执行。

(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完成2025年之前(包括2025年度)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学时,具体年限按照标准条件规定的申报年限确定。“服务平台”将自动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五)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申报,须上传相应的调入手续、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证明等。

(六)企业工程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壮大企业工程师队伍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淄人社发〔2024〕9号)文件规定执行。须上传《淄博市企业工程技术人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七)其它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三、申报和审核要求

(一)申报要求。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注册、填报。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完整清晰上传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参见《2025年度淄博市职称评审工作手册》-程序及要求-单位推荐),《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为必上传件。填报要求详见《职称申报明白纸》(附件1)《网上申报注意事项》(附件2)。凡未按要求填报信息、规范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网上填报提交后,申报人下载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在“诚信承诺书”的“承诺人”处亲笔签名,在《评审表》首页右上角铅笔标注相关信息:“正常”指依据初级职称进行申报;“绿通”指依据企业工程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其他情况分别标注“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改系列”“复合型人才”“非企调入”“乡镇直评”等字样。按要求逐级上报。

(二)审核要求

1.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认真审查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并按程序签署意见上报呈报。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对因呈报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认为不合格率较高的,将退回所有申报材料,责令重新审核后报送。

3.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以及需要完善和补充材料的,提供1次补充修改机会。申报人员及用人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5个工作日内逐级重新上报。所有材料一经审核通过,不再受理补报信息。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1.评审系统上报时间。呈报部门通过职称评审系统上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17:00。个人申报时间应尽量提前。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呈报部门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10至13日,报送地址:张店区联通路88号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302室。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无需装袋)。“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不能空缺。“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两栏,须填写“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等意见,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日期填写完整。

2.《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由呈报部门提供,需从系统导出,排序编号,核准打印信息完整后加盖呈报部门公章。呈报部门将《评审表》按照《申报人员花名册》编号排序、报送。

(三)联系电话:通知发布到材料审核结束2185980(材料审核结束后停用)。评审会议后日常咨询2300517。

五、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政策和《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淄人社字〔2025〕35号)执行。

附件:1.职称申报明白纸

2.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3.淄博市企业工程技术人才工作经历证明

4.淄博市各区县职称工作咨询电话、地址一览表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02.2911/doc_6899a7605fd8f7e3b87180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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