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住建局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2024-11-06 20:09:28
一是制定组建14个督导组,每季度对主城区和县(区)建筑工地分片督导,对复工复产和新开工的建筑工地,按照“6个100%”要求,“双验”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二是紧盯159个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湿法作业。督促县(区)实行专人监管,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及时向建筑工地发布管控通知,督促落实好管控措施。三是实行“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召开扬尘治理工作调度会3次,对督导发现的未进行湿法作业、裸露土方苫盖不到位、场地道路硬化不完全等4个建筑工地项目经理、总监进行约谈,并向所在县(区)主管部门下发了37份督办单,对涉及 61个项目的扬尘问题,跟踪督办整改到位。
(编辑:周四乐)
原文地址:https://zjw.chizhou.gov.cn/News/show/724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