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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建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5210号提案的答复

2025-09-13 08:52:38

民革钦州市委、九三学社钦州市委:

你们在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市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提案》收悉。我局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城市更新工作组织机制”的建议

(一)组织成立钦州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专班,建立完善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城市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构建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分级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建立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我局起草了《钦州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专班》,已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即将印发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结合国家、自治区出台的相关城市更新政策进一步完善用地、多元化投融资方式等配套政策,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各项工作。

(二)持续加强城市更新工作考核。近年来,我市将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项目、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任务由我局牵头组织实施,并由我局下达各县(区)具体任务,市委编办根据各县(区)的任务完成情况、贡献度进行加扣分。如,2024年我市棚户区改革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开竣工任务获自治区加0.4分,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相应获市本级加分,分别为0.68分、0.17分、0.59分、0.12分。

二、关于“完善城市更新法规和标准”的建议

根据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部署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城市更新相继配套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为便于城市更新工作政策上的衔接,计划先组建城市更新工作专班,构建完善的工作组织架构,城市更新相关配套政策颁布实施后,同时结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工作成果,我局再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城市更新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以及配套政策起草等相关工作。

三、关于“完善城市更新推进机制”的建议

(一)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推进城市体检工作。为深入查找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弱项,精准查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城市更新建设发展短板问题,有效治理“城市病”,按照“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巩固提升”的城市体检闭环工作机制,坚持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已顺利完成2023年典型街区和2024年度城市体检工作。下一步将持续实施年度城市体检工作,并将城市体检提出的问题清单和整治建议清单作为城市更新工作重点,着力推动城市更新发展和功能完善。

(二)积极构建完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持续强化规划龙头牵引作用。

一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期印发实施的《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按照立足长远、统筹全局、一贯到底的要求,建立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编制实施体系,确保从规划编制到实施落地的一致性。目前已争取到市本级前期工作经费40万元用于开展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我们将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聚焦规划期内真正有实施条件和需求的重点片区和项目。划定城市更新片区,并以城市体检为基础,优先选择空间有条件、资源有价值、主体有意愿、市场有需求的片区,结合轻重缓急确定更新时序安排。谋划和筛选城市更新项目,要坚持上下联动,系统谋划和地方意愿相结合,明确项目入库、出库管理规则,实施常态化管理和动态化维护,切实发挥项目牵引作用,确保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实现高质量规划、精细化设计引导实施城市更新项目。

二是尽快完成《钦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为主动做好政策动向分析谋划储备城市更新项目,针对国家出台各类资金政策,我局正组织开展《钦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同时联合发改部门牵头提前开展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目前已储备2026年城市更新领域项目150个,项目总投资289亿元,已梳理资金需求153.58亿元,其中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项目101个,拟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62.94亿元;城镇老旧小区及危旧房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49个,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8.38亿元。

四、关于“优化存量资源盘活利用政策”的建议

(一)持续做好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建筑功能转换的工作。《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钦州市加快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市发改〔2021〕28号)明确鼓励单位、企业等利用废旧厂房等现有工业用地兴办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过渡期5年,过渡期满后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

(二)持续做好优化容积率奖励,产权管理机制工作。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5年2月出台了《钦州市优化规划管控要求促进住宅品质提升的若干措施》(钦市自然资规〔2025〕1号),明确新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相关政策要求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独立占地的除外)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符合产权计算相关规范要求的,计入产权登记面积。

五、关于“构建城市更新多元投融资机制”建议

(一)持续加大地方政府资金投入。为支持扩大城市更新实施行动,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增设立城市更新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并将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领域纳入“两重”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此外,政府专项债券以及2025年新设立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均对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2025年以来,我市累计争取到各类上级资金共4.6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81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2.84亿元,有力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城市更新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自治区本级预算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等上级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二)全面落实财政金融协同政策,助推破解城市更新融资难题。一是强化“桂惠贷”政策宣传和解读,开展形式多样的政金企对接活动,推动“桂惠贷”切实服务企业,协调多类市场主体与银行机构融资对接,了解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引导驻钦金融机构加大对市场主体纾困,支持全面强化对城市更新领域的金融保障。2024年全年,我市协助103家企业申请进入“桂惠贷一助建贷”名单,其中19家企业获得助建贷支持,获贷金额21507万元,依托财政惠企政策撬动金融机构支持城市更新取得较好成效,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城市建设,助力企业畅通“金融血脉”。二是由行业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开展“政金企”融资对接交流会,协调多类市场主体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对接,了解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点,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市场主体纾困支持,丰富企业融资渠道,让更多的金融“活水”流向城市更新建设。下一步将继续积极落实自治区金融惠企财政贴息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财政金融联动,高效实施助建贷支持城市更新改造,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支持打造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城市体系。

六、关于“建立城市更新多方参与机制”建议

努力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策划和申报力度,努力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投入,推进相关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落实好城市更新相关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强化信贷支持。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积极推动市监管企业围绕服务所属地区的开发建设,积极推进房地产开发和参与旧城区改造。重点推进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滨海和园、滨海文华园(8号地块项目)、钦州湾观澜、观樾等4个存量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支持市乡投集团公司参与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推动监管企业承接城市更新改造、旧城改造项目,以原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和八角楼地块项目为切入点,抢占“三旧改造项目”市场先机。

感谢对我市城市更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开原,2862262)

 

原文地址:http://zj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wjtz/t259584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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