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工作现场会在包头市召开
10月21日,全区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工作现场会在包头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相关工作,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安排部署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工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自治区相关部门有关同志、自治区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项目所在地相关负责同志受邀参加会议。

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包头市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项目。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河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政府、包头市东河区南圪洞街道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并将其作为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各地系统推进老旧住房改造,满足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勇于探索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新路径,满足群众“安土重迁”需求,有效提升居住品质,切实改善生活环境,激活城市存量资源,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改善城市整体面貌,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群众诉求、改造堵点想明白,把更新举措、民生实事干实在,让工作实效转化为可感知的居住体验、可量化的改造指标、可评价的民生成果。要抓住政策窗口期,积极开展改造试点,切实摸清老旧住房底数。要强化政策协同,系统梳理、健全完善与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相适应政策制度,确保各类政策措施同向发力、精准有效。要创新筹资模式,借鉴试点项目经验,推广“居民自主出资,政府政策补贴、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融资模式,积极破解融资难题。

会议强调,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各级住建部门要坚持“一盘棋”思路,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强化与本级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解决跨领域问题,确保政策落地、项目见效、群众满意。要加大宣传力度,筛选有代表性的项目,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加强多元化、场景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原文地址:http://zjt.nmg.gov.cn/zwdt/zjzx/202510/t20251027_280872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