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建厅 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绿色出行 满电回家”行动倡议书
省直各有关单位:
电动自行车作为城市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经济实用、方便快捷、绿色节能,近年来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和应用。为有效解决省直各有关单位职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问题,推动安全绿色出行,我们倡议各单位共同行动起来,开展“满电回家”行动,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加便利、友好的充电服务,营造绿色、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一、倡导绿色出行,鼓励满电回家
倡导广大职工绿色出行,积极选择电动自行车通勤,充分利用单位充电资源,尽量在上班时间完成充电,实现“满电回家”,减轻居住小区充电负担。各单位可通过内部公告栏、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宣传绿色理念,培养职工良好的电动自行车使用和充电习惯,携手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满电回家”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因地制宜实施,增设充电设施
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内部空间,合理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提升服务覆盖面和便利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对外开放共享充电资源,或在周边公共区域设置“共享充电桩”“共享充(换)电柜”,方便职工和周边居民绿色出行。已有的充电设施应做好日常维护,优先选用节能、智能型设备,引入专业服务企业参与运营,持续优化用户体验。
三、优化管理模式,筑牢安全底线
各单位应积极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秩序,引导职工将车辆有序停放在规定区域,避免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空间。同时,要合法合规使用充电设备,不私自拉线、不改装电池,杜绝“飞线充电”等危险行为。各单位要督促责任主体定期对充电设施开展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为绿色出行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请各单位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出行,满电回家”行动,积极推进本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建设更加宜居美丽城市贡献力量!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10月13日
(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s://zjt.shanxi.gov.cn/zwgk/gsgg/gg/202510/t20251014_99757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