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峰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2025-10-13 08:40:56
(第一轮第133项整改任务)
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2日。
联系电话:0476-5890028
联系地址: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doc
原文地址:http://zjj.chifeng.gov.cn/zwgk/tzgg/202509/t20250924_26597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