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住建局《关于推进小区法治化管理的提案》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答复的函
何仕地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小区法治化管理的提案》(第127号提案)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共有住宅小区1826个,其中,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711个,社区代管343个,业主自管772个;成立小区党组织的322个;有业主自治组织的764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561个、小区物管委的203个)。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物业小区法治化管理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一是健全制度规范。修订出台《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明确各方主体权利义务,规范物业服务招投标、承接查验和维修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出台《广元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分级分项标准》,将物业服务分为五个等级、细化为五大类,实行量化管理;印发《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广元市物业管理职能职责清单》,全面提升住宅小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二是深化物业领域系统整治。2024年启动了物业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并先后印发《全市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具体实事工作方案》,将业主委员会侵占公共收益、经费收支不透明,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到位等行为作为整治重点。截至目前,累计排查问题287件,已完成整改269件。三是强化培训宣传。我局定期召开全市物业管理调度培训会,邀请省物业专家解读《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四川省业主电子投票表决规则》等文件,培训对象涵盖各县区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城关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同时,指导市物业行业协会开展“条例”进小区等多项宣传活动。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政策法规培训6次,宣传活动10余次,实现政策法规培训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小区仍存在公共收益不透明。资金收支明细未及时向业主公开,业主对公共收益的使用范围、分配方式缺乏清晰了解。二是业主对小区管理事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较低。多数业主仅在自身利益直接受损时才介入,对业主大会、公共事务表决等集体事务参与积极性不高,导致小区自治难以形成合力。三是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欠缺。业委会内部管理松散,与业主沟通不畅,多数业主委员会缺乏专业的物业管理知识和法律素养,在处理小区纠纷、对接物业服务企业时方法简单,难以有效维护业主权益,甚至出现少数成员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规范公共收益管理。制定《广元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指引》,明确公共收益范围、使用范围、管理主体以及公示要求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每半年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群等渠道,详细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包括收入来源、支出项目、结余情况等,确保业主知情权。同时,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小区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小区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激发业主参与热情。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业主微信群等线上线下渠道,宣传《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解读业主在小区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引导居民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小区依法治理,营造“人人守法、法护人人”的浓厚氛围。
(三)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会同市委组织部定期组织业委会成员开展专项培训,内容涵盖物业管理知识、法律法规、沟通技巧等,邀请专业律师、物业行业专家进行授课。同时,鼓励业主大会定期审查业主委员会及成员履职情况,对履职不到位和存在违法行为的上报至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全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小区管理情况的监督指导。同时,持续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会同纪委监委、街道办事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小区收益公示、物业履约、业委会履职等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将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
再次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6日
(联系人:王圻宏,联系电话:18011164327)
原文地址:http://jsj.cngy.gov.cn/gongkai/show/dac3aa32-f9a8-4a1a-bf35-2e7e602c48f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