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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农村彩钢棚(房)专项整治的建议》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1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09-29 12:11:10

唐丽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农村彩钢棚(房)专项整治的建议》(第21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建议。农村彩钢棚(房)缺乏专业设计且易锈蚀,大风暴雨天气存在垮塌安全隐患,既严重威胁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又对乡村整体风貌造成严重破坏。2024年我局组织县区住建部门针对全市彩钢棚(房)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建立了彩钢棚屋顶台账,根据各县区最新摸排数据,全市现有彩钢棚屋顶约45390户,面积约557.68万㎡。根据全市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改革方案要求,下一步各县区将按照“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建议制定彩钢棚屋顶安全隐患整治具体方案,方案将明确整治范围和实施步骤。

二、关于“分类实施,因地制宜”的建议。2023年全市开展了一次彩钢棚屋顶整治试点工作,各县区在彩钢棚屋顶整治过程中摸索出的整治措施高度契合“分类实施,因地制宜”建议。彩钢棚(房)屋顶对于农村群众而言具有防水防晒等一定作用,强制拆除阻力较大,各县区采取的整治措施:一是对存量彩钢棚屋顶采取财政补助、农户自愿原则进行农房质量改造提升;二是建立完善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三级联包制度加强巡查管控,严防新增彩钢棚屋顶;三是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提高乡村建设工匠技能和法规意识,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农房建设和改造工作。

三、关于“试点先行,连片推进”的建议。根据广元市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改革方案要求,各县区确定一个镇或村作为整治示范点位,通过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扩大整治范围,优先从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沿线和县城、中心集镇、A级景区、工农业园区周边开始,逐步扩展到全域,5年内基本消除农房“蓝屋顶”安全隐患。“试点先行,连片推进”建议高度契合全市彩钢棚屋顶整治工作下一步工作安排。

四、关于“依法依规,严格整治”的建议。根据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15条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风貌管控工作。一是政府试点改,各县区选取示范点位进行农房风貌改造,以点带面,推动农房质量安全提升;二是引导群众改,现有的农村彩钢棚屋顶,坚持农户本人自愿原则,引导农户按照《广元市农村住房改造技术指引》自主实施农房彩钢棚屋顶安全隐患整治。

五、关于“源头防控,长效管理”的建议。根据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15条措施,为抓好农村住房建设源头和长效管理,一是严格审批管理程序,做到“三审核”“两公示”“四到场”,同时加强建设过程管理,形成检查记录;二是各县区建立健全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三级联包制度,明确联包领导、责任人员监管职责,以村为单位划分片区、落实专人,实行网格化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搭建行为。

六、关于“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的建议。根据广元市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改革方案要求,各县区全面组织开展农房质量安全提升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识农房质量和乡村整体风貌的重要性,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广泛参与。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加强行业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的建议高度契合下一步工作安排。

感谢您对农村住房建设和乡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6日

(联系人:肖基烜,联系电话:13548472555)

 

原文地址:http://jsj.cngy.gov.cn/gongkai/show/ecbeeecf-ca9d-4589-b5a8-129d7ddff79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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