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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住建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目录清单 2025-11-28

2025-12-06 14:04:41

序号部门名称收费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收费标准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政策依据备注
1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政府部门职称评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职称评审一、评审收费标准

1.每次评审人数在100人以下的,中级、初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200元、80元。

2.每次评审人数在101-200人之间的,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150元、60元。3.每次评审人数201人以上的,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100元、40元。

二、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收费标准

评审对象需进行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的,每人加收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

政府制定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

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

2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政府部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府性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每平方米90元。政府制定财综函〔2002〕3号,苏政发〔1998〕48号,苏价费〔1998〕286号、苏财综〔1998〕135号,苏政发〔2002〕105号,苏价服〔2003〕115号,苏价服〔2006〕225号、苏财综〔2006〕42号,苏价服〔2006〕472号、苏财综〔2006〕97号,苏价涉〔1994〕76号、苏财综〔94〕66号,苏办发〔1996〕19号,苏价服〔2001〕377号,苏价服〔2004〕4号,苏财综〔2004〕1号,苏价费〔2009〕291号,苏财综〔2009〕47号,苏价服〔2012〕159号,苏价服〔2014〕49号,通政办发〔2009〕125号,通政办发〔2016〕137号,苏发改服价发〔2018〕1348号,财税〔2019〕53号,苏财综〔2019〕38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综〔2007〕53号,财综〔2011〕41号,国办发〔2011〕45号,财综〔2012〕5号,财综〔2012〕99

号,苏政办发〔2021〕101号

3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政府部门污水处理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污水处理生活类用水1.10元/立方米,生产类用水1.3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1.42元/立方米;转供水地区除居民生活用水外0.6元/立方米,具体详见文件。政府制定/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价产〔2017〕70号关于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由南通水务集团代收
4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政府部门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备水源污水处理生活类用水1.10元/立方米,生产类用水1.3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1.42元/立方米;转供水地区除居民生活用水外 0.6元/立方米,具体详见文件。政府制定/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价产〔2017〕70号关于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通财综〔2020〕18 号关于加强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的通知由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代收
5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事业单位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参见《江苏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2016版)》。政府制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建城〔1993〕410号)、苏建城〔2016〕682号

6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事业单位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园林绿化管护等项目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政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7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事业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双方协商确定市场调节价《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涉房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5〕20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130号)

 

原文地址:http://zj.nantong.gov.cn/ntsfgj/gggs/content/8a8c80f8-abbb-405c-8b66-2d86a3b29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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