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住建局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11-28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政府性基金 | 路南区、路北区新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建设单位足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住宅148元/㎡;非住宅118元/㎡ | 政府制定,唐山市财政局 |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的意见》(冀政字[2016]51号)的附件3《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的实施意见》,2021年12月16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公布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政字[2021]74号)对该文件进行修订;唐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唐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唐财税[2017]23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唐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冀财税[2017]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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