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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声明作废(2025-56綦宝玲)

2025-07-29 09:49:49

天津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56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津(2017)保税区不动产权第1001501号

綦宝玲

所有权

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西侧、西七道北侧 岭尚家园73-3

公告单位: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2025年7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s://www.tjftz.gov.cn/contents/6021/374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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