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关于推广使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的公告
林芝市房地产领域各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广大市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租赁条例》(国务院 第812号令)相关精神,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现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进行推广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使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也是维护租赁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可以减少因约定不明导致的纠纷,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因不公平条款造成的损失。
房屋租赁各方应主动使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并如实填写全部信息,应做到认真阅读和理解合同条款,并切实履行各方权利与义务,对标准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应通过补充协议明确,不隐瞒房屋瑕疵,不签订霸王条款。
该示范文本自2025年9月22日启用,请我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广大市民积极推广使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共建规范、有序、公平、健康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附件: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8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GF—2025—2614)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GF—2025—2614)
原文地址:http://www.zjj.linzhi.gov.cn/zjj/c106430/202509/4a782dadf99a4d498145cd24ef31f40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