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成都市经信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切实提高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素质,规范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我厅制定了《四川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9日

四川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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