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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住建局积极开展《呼伦贝尔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2025-05-13 09:21: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历史建筑保护的认识,加强《呼伦贝尔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近日,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2024年10月25日,呼伦贝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条例》,并于11月28日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共设六章三十七条,分别是总则、申报与确定、保护和修缮、管理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填补了自治区历史建筑保护的空白,成为自治区首个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在学习活动中,市住建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内容,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详细解读《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使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历史建筑的申报与确定、保护和修缮、管理和利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职责分工。

为扩大《条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市住建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在局机关办公楼等场所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向办事群众宣传《条例》内容;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企业等地,开展《条例》宣传进基层活动,面对面为群众讲解历史建筑保护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历史建筑的申报、认定、保护和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让城市的文化脉络在传承中焕发新生。

 

原文地址:http://zjj.hlbe.gov.cn/News/show/1326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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