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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住建局关于2025年第3批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 申请按市场租金续租家庭名单公示2户

2025-05-13 09:16:11

因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黎楚强等2户家庭提交了续租申请材料,经审核,该2户家庭因提供不了在本市三城区连续6个月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证明、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3348.42元,不再符合保障条件。

该批家庭虽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但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均低于13㎡,且提出存在住房困难,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可按市场租金继续租住所承租的公租房。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请广大市民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家庭由公共租赁住房运营单位按《办法》相关规定核查租用情况,如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办理续签合同手续。

本公示期限为5日(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申请家庭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向我局举报。举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或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递交举报信地址:新兴珠宝路1号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政编码:543000(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举报电话:0774-2831152、0774-2822131。

附件:关于2025年第3批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申请按市场租金续租家庭名单(共2户)

2025年2月28日

序号申请

家庭

与主

申请

人关

身份证号码是否

纳入

保障

月收入(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备注
1主申请人黎楚强本人450421********35181600.000申请续签合同的家庭虽没有申请当月前6个月在本市三城区连续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或本市的《居住证》,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但经审核,该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均低于13㎡的标准,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存在住房困难家庭,可按照市场租金继续租住所承租的公租房。
共同

申请人

黎荣清父亲450421********3513800.00
李彩玲母亲450421********356X800.00
2主申请人陈桂英本人450402********03233640.000因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3348.42元,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但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均低于13㎡的标准,且提出存在住房困难,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拟同意按市场租金继续租住所承租的公租房。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6792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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