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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梧州市2025年第3批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示13户

2025-04-28 09:53:35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相关规定,江洁萍等13户家庭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后获得房产、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等原因,不再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拟取消该13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期限为20日(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12日), 承租家庭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提出陈述和申辩理由(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地址:新兴珠宝路1号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政编码:543000,电话:0774-2831152、0774-2822131。

附件:梧州市2025年第3批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13户)

2025年2月21日

序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取消保障资格原因备注
1江洁萍450404********0341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后获得房产,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不再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2吴裔450403********0615
3周颂450404********2423
4黄丽冰450403********182X
5梁宇450421********5516
6黎绵450421********5064
7陈华超450421********7034
8陈意清450421********4584
9梁迪焕450421********3554
10黎燕姬450421********3526
11黄秋铭450422********401X
12黄雄健450402********061X根据市长洲区民政局复函,黄雄健已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安置到集中供养机构,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收回黄雄健承租的公租房。此后,如黄雄健不再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需承租公租房,可重新提出申请,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为其优先抽号分配。

13罗卓勇450404********1211根据市万秀区民政局复函,罗卓勇已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安置到集中供养机构,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收回罗卓勇承租的公租房。此后,如罗卓勇不再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需承租公租房,可重新提出申请,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为其优先抽号分配。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6488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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