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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30 16:52: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涵盖了2024年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对照《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更新发布工作动态、公示公告、领导信息等。2024年,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行政监督与管理、预决算公开及三公、市政建设、城市综合执法、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等相关信息共316条。我局积极配合政府办完善公共企事业平台公开工作,发布供水、供气相关信息共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及时高效为市民群众办理信息公开诉求。明确申请渠道、处理流程、时限要求,确保公众依申请得到及时处理。对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审查,及时答复,保障公众知情权。对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处理。2024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4年我局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及时发布和转发相关信息,聚焦群众关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共企事业平台按时更新。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公开信息的编写、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坚决杜绝发布有误信息,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为主,优化相关栏目;以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各单位工作宣传栏等其他平台为辅,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全面如实公开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部门主要领导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规定,由主要领导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城乡建设执法管理监督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中心)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相关配套工作制度,严格审核控制转载文件的来源渠道,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符合发布规范,政务信息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提升公开质量。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加大信息发布审核力度,定期检查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提高工作能力。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强化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五是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方式较为单一;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有序推进。一是提高政务公开时效。紧紧围绕自身职能职责,突出问题导向和民生关切,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到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提升解读质量。三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原文地址:https://www.dh.gov.cn/zjj/Web/_F0_0_62BHB24LB72F3ED44DDB4150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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