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山西鑫海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翟津洋等432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意见的通知
临建质函字〔2025〕189号
各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4〕93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山西鑫海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翟津洋等166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首次申请,准予山西昌能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邓瑞龙等90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延期申请,准予山西弘泰天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贵涛等120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工作单位变更申请,准予山西鸿德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岳红芳等2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准予鸿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兴成等6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跨省调出申请,准予山西临汾市政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志宏等45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注销申请,准予山西中拓冶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梁东等3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信息变更申请。名单详见附件。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8日
原文地址:http://zjj.linfen.gov.cn/wjfg/tzgg/202508/t20250819_560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