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洪住建规〔2025〕4号)》政策解读
近期,南昌市住建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57号令)、《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字[2024]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洪住建规〔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一年以来的试行情况,有针对性的细化了部分管理要求,修订了《通知》,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修订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通知》自2024年2月2日印发,2024年5月1日起试行一年以来,通过构建并运行南昌市“智慧工地”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了对检测机构基本信息、检测设备、检测人员、检测合同、检测报告管理和混凝土试件信息化追踪,有力的推进全市检测机构的信息化建设。目前在我市开展检测业务的67家检测机构均建立了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对接了市级监管平台。
为进一步强化检测数据的有效性、可追溯性的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同时借鉴北京、浙江等省市有关做法,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57号令)、《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字[2024]7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等现行工程建设规范要求,市住建局修订了《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增加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影像记录管理机制,钢筋、保温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追踪,旨在进一步强化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
二、《通知》主要修订的内容有哪些?
(一)起草依据。2024年10月29日江西省住建厅印发了《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字[2024]7号),本次修订将该《管理细则》增加为编制依据。
(二)落实检测过程影像留痕管理。一是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影像记录管理机制;二是以附件形式明确了影像记录摄制要求,影像留存要求等内容,更好的指导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做好影像留痕记录工作;三是在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差别化监管中增加对未要求落实影像留痕检测机构的差别化监管及加大对主要建筑原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测。
(三)扩大重要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信息动态跟踪范围。将钢筋、保温隔热等重要材料试件的见证取样送检过程纳入信息化动态跟踪范围。
三、下一步,落实好修订后的《通知》将开展哪些工作?
市住建局下一步将根据修订后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做好政策宣贯,运用好全市检测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对在建项目有关参建单位检测质量行为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着力促进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原文地址:http://zjj.nc.gov.cn/nczfbzglj/zcjd/202509/435fa0d26fb54560872346cb8313814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