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晨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工程监理资质初审意见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厅头〔2023〕608号)文件规定,近期,我局组织专家对湖北晨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请的省住建厅委托审查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另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现将各企业填报的注册人员一并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0日至5月16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提出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建筑科技与节能科(0710-3222157)。
附件:湖北晨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工程监理资质初审意见
2025年5月9日
湖北晨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工程监理资质初审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初审意见 | 企业填报的注册人员 |
1 | 湖北晨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核定、专业资质电力工程乙级核定 | 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不达标;专业资质电力工程乙级不达标。 1.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2.企业未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 管丽仙、赵振宇、陈卫明、张诗刚、张鹏飞、沈勇、于世见、郭利萍、仲召阳、王方全、李士英、贾永庆、秦波、王芳、王健 |
2 | 湖北时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核定、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核定 | 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不达标;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不达标。 1.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2.企业未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 怀亮、刘淑贞、胡洪、张秀芳、张剑虹、张富军、赵恒亮、常美芹、韩乃伦、杨乐、何强、杨洪平、陈淑芳、何巍、李春红 |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gsgg/202505/t20250509_38076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