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晨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厅头〔2023〕608号)文件规定,近期,我局组织对湖北晨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省住建厅委托审查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另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现将各企业填报的注册人员一并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至2月21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提出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或掌握有公示企业“挂证”问题线索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建筑科技与节能科(0710-3222157)。
附件:湖北晨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资质审核意见
2025年2月14日
湖北晨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资质初审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企业填报的 注册人员 | 审核意见 |
1 | 湖北晨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核定、专业资质电力工程乙级核定 | 周诗凡、廖东利、杨骐睿、王松芝、王宝荣、郝秀林、易兴伟、张航、芦意昌、虢祥臻、王渊、吴任和、邓高萍、房树忠、赵旭传 | 不同意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不同意专业资质电力工程乙级。 1.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企业仅提供了返聘合同。 2.经人社系统比对,企业主要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与现公司不符。 |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gsgg/202502/t20250217_37625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