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整改技术服务机构信息采集工作启动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问题项目整治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自愿申请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及整改技术要求对申请作为整改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企业、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一)基本条件
1、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消防工程相关的企业、单位。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相关资质,或符合相关从业条件。
4、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5、技术服务基础设备、检测设备、设施等配备齐全,能够满足消防安全评定要求。
6、行业内信用评价未列入失信黑名单。
7、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整改技术服务机构责任及要求
1、整改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应按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并主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委托单位及社会监督。
2、整改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与建设单位(使用人、权利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4、不得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5、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
6、不得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
7、不得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8、严禁肢解发包、挂靠、转包及冒用其他整改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9、评定整改技术服务机构不得参与评定项目后续整改工程的施工。
10、参与消防安全评定的技术人员应与信息采集备案人员一致,其中,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登记。
11、不得作出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信息采集管理
1、自愿申请信息采集单位应提供《潍坊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问题项目消防安全评定工作指南》“三、整改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质、资格、从业人员社保缴费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详见附件3)发送至wfsxfysk@wf.shandong.cn;
2、整改技术服务机构信息采集每月5号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后公布,并录入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项治理平台问题项目整改审批系统,采集后有效期为一年。
3、申请退出信息采集的机构,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详列本机构已完成消防安全评定项目清单,停止信息采集时间以提交书面申请时间为准。
4、整改技术服务机构违反《工作指南》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信息采集,情节严重的,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536-8096965。
邮箱:wfsxfysk@wf.shandong.cn。
附件:
《潍坊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问题项目整改技术服务机构信息采集登记表》
《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项目消防安全评定工作流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问题项目联合审查核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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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jsj.weifang.gov.cn/jsdt/gzdt/202506/t20250613_6517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