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建局关于柳叶湖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柳叶湖、皇木关、江南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至督察时没有完成搬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柳叶湖、皇木关、江南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至督察时没有完成搬迁。
整改实施主体:武陵区、鼎城区委和人民政府、市住建局
验收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完成柳叶湖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柳叶湖污水处理厂环保拆迁财评工作,在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第一批3户房屋拆迁工作基础上,于环保拆迁财评到位后尽快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第二批余下居民房屋拆迁。
整改完成情况:该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需实施环保拆迁的居民户共计三户,现均已实施拆迁安置。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住建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受理部门:市住建局城市水务科
联系电话:7123530
联系地址:武陵大道456号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s://zfjsw.changde.gov.cn/zhdt/tzgg/content_78182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