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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县阿索乡空隆村巩固提升项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3-13 08:14: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玛县阿索乡空隆村巩固提升项目项目监理由尼发经商〔2025〕21号文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那曲市尼玛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368100.00元,资金以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尼玛县阿索乡空隆村巩固提升项目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XZKY-GCZB-202503-10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供水机房.附属工程,光伏电站及储能设备.道路工程,并涉及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其中供水机房154.00m2,附属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1项.地面防尘硬化1384.06m2排水沟290.00m围墙190.00m机井1座.场地挡土墙145.00m光伏电站及储能设备519.24m2,道路工程6371.20m2,给排水工程1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建设地址:那曲市尼玛县

2.5招标控制价368100.00元;

2.6招标范围:监理施工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12个月;

2.8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2.9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

4、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 月10 日12 时00 分至2025年3 月14 日12 时01 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康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团结路城投大厦A-7-705)

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850.00元

5、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 月24 日15 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康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团结路城投大厦A-7-705)6、开启

时间:2025年3 月24 日15 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康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团结路城投大厦A-7-705)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8.1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发布;

8.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3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9.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那曲市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那曲市尼玛县

联系方式:

9.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康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团结路城投大厦A-7-705

联系方式:郝女生18108987795

9.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女生

电 话:18108987795

 

原文地址:http://zjt.xizang.gov.cn/xwzx/zbgg/202503/t20250310_466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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