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建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计息利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柳建函字〔2025〕101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
《关于调整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计息利率的
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随着经济发展形势及政策需要,在银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作用下,银行可自主选择调整存贷款利率浮动上下限,《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计付利息管理的通知》(柳建房字〔2013〕33号)于2013年7月16日正式施行,《关于调整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本计息利率的通知》(柳建房字〔2017〕9号)于2017年10月18日调整计息规定,至今已近8年,计息规定不再适应当前我市形势发展需要。为完善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合理遵循利率市场化规律,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柳州市的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关于调整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计息利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5月15日前反馈我局,如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潘文迪,0772-2801334,邮箱:lzwxzj0505@sina.com。
附件:1.关于调整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计息利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书面意见反馈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调整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计息利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书面意见反馈表.wps
原文地址:http://zjj.liuzhou.gov.cn/zjw_xwzx/zjw_gzdt/202504/t20250427_36155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