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住建局关于四川拓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2025年施第15号)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 |||||
2025年施第15号 【温馨提示】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建设工程等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川建审函〔2024〕642号),全省于2024年3月1日开始启用建设工程等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本通告中“批准”的企业,其资质证书为“电子证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近期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全流程审批,现将审批结果予以通告。 1、结果为“批准”的企业,2025年04月24日起,自行通过资质申报系统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生成前,请勿在资质申报系统变动申报资料(人员)。 2、结果为“不批准”的,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原因。因提供虚假材料而“不批准”的企业,自本通告之日起,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关资质。 3、窗口咨询: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二路与金沙江南路东段辅路交叉口,宜宾市民中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1楼D区10号)联系电话:0831-2208715/2208544 | |||||
建筑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831-2208544)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报类型 | 申请事项 | 审查 决定 | 备注 |
1 | 四川拓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延续 | 模板脚手架 | 不批准 |
原文地址:http://jsj.yibin.gov.cn/zwgk/202504/t20250429_2115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