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关于2024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人教函〔2024〕15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度株洲考区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土建初中级职称考试实行报考人员自审、所在单位资格初审、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的三级审核方式。
(一)报考人员自审
报考人员在报考前须对照通知的规定,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注册后,打印《2024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登记表》(系统内A4纸双面打印),在“报考人员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进行真实性承诺。
(二)所在单位初审
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对报考人员《2024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登记表》信息逐一核实,对考生的报名资料予以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在《2024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登记表》“初审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验证人签名并加盖人力资源部门或单位公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得报名参考。
(三)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参加资格复审。网上报名结束后,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采用大数据比对和现场查验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对株洲考区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大数据比对复审(以下简称“网审”)
报名完成后,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把所有报名考生信息与湖南省社保系统、株洲市社保系统、学信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数据信息进行比对,根据考生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户籍、湖南省内缴纳养老保险及参与项目建设等情况,对照通知中报考条件要求,确定考生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2024年11月5日开始,所有考生可登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个人后台报名系统,查看网审结果。网审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可按要求缴费,无须再参加现场资格面审;网审结果为“待定”的考生,须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面审;网审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现场资格面审,但考生如对网审结果有疑义的,可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参加面审。
网审通过且已完成缴费的考生,于11月11日至11月15日,将《2024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登记表》(1份)系统内A4纸双面打印,以寄付的形式邮寄至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到付拒收)。
收件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海诚路21号株洲市住建局804号
收件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31-22517860
2.现场资格面审(以下简称“面审”)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无法通过大数据比对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进行现场面审。
面审时间:11月6日-11月8日(周三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具体人员分流安排考生可登录个人报名系统后台查看)
面审地点:株洲市房地产大厦一楼大厅(株洲市芦淞区新华西路1101号)
联系电话:0731-22517860
参加面审的考生登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个人后台报名系统,查看大数据比对结果。网审结果为“待定”的考生,须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面审。
具体材料如下:
(1)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签字盖章的《2024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明材料(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4)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5)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登录社保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或APP等平台打印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在现场通过手机打开相应平台程序,提供社保缴纳情况查询记录予以佐证,如智慧人社APP;线下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应加盖相应社保部门公章或缴费证明专用章);
(6)户口本原件(仅限以“户籍在湖南、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为条件报名且对公安户籍信息比对有疑义的考生提供)。
以“服务项目在湖南的,须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验,在湖南累计服务时间满1年”为条件报名的,以住建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后提供的符合条件考生名单为准,考生无须就该项报考条件提供证明材料。
四、缴费
(一)缴费标准: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人教〔2023〕111号)确定的标准收取,此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考务费和考试费共计:110元/人。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考务费和考试费共计:183元/人。
(二)缴费方式:经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通过的报名考生,于2024年11月10日前登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考试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纳报名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含已缴费人员若被投诉举报并经查证属实为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严禁个人挂靠报名、严禁由培训等中介机构代办报名,严禁临时注册公司突击报名,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于非法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将联合重点打击。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5日
原文地址:http://zjj.zhuzhou.gov.cn//c13825/20241105/i2260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