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配套工程统一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管部)、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建设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图审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审制度的指导意见》(鲁建审改字〔2019〕6号)、德州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德州市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多图联审工作的实施细则(德建审改字〔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我市房屋建筑配套工程尚未全部实现统一设计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配套工程统一设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设计管理
房屋建筑的配套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统一委托设计,不得分别发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发包内容为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建筑、结构、设备、电气、消防、人防、技防和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住宅小区项目的水电气暖信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用房、管井、管沟、管线等与建筑统一设计。
发包方按照划分的标段将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发包给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单位时,应将室外配套工程统一委托给其中一个设计单位。
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房屋建筑配套工程的设计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承包方按照总包合同向发包方负责,分包方按照分包合同向承包方负责。
建筑行业设计单位、市政行业设计单位都具备房屋建筑室内外燃气配套工程设计的资格。
室外管线综合图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要求,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建部建质函〔2016〕247号)“4.2.7 管道综合图”的规定。
二、加强施工图审查管理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对于配套工程未与主体工程统一委托设计、配套工程专业不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告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待改正、补正后再予审查。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按“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正负零以下主体”“正负零以上主体”“室外配套”四个阶段分别或合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按四个阶段分别或合并出具图审合格书。
未取得相应阶段图审合格书的,不得开工建设。
三、加强督查督导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对于配套工程未与主体工程统一委托设计、配套工程专业不齐全且拒不执行图审机构意见的,图审机构要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如果出现有关单位阻挠房屋建筑配套工程统一设计工作,建设单位及属地住建部门要及时上报市住建局建筑节能科技与勘察设计科,联系电话:2239629。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2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dzjs.dezhou.gov.cn/n2477684/c96967900/content.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