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10月31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管站:
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5年1月21日,恩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恩平市逸翠龙湾一期8#、一期地下车库2(主体阶段)项目和承建企业广东金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应急预案编制等方面存在问题,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等规定,决定给予广东金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
请各有关单位及企业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特此通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31日
(联系电话:3831686)
原文地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hcxjsj/zwgk/gztg/content/post_338803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