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住建局关于推动建立实施房屋市政工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建筑工程综合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的积极性,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就推动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全面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2025年10月底前,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的施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一)明确报告主体和内容。鼓励施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二)畅通报告渠道。推动施工单位明确受理事故隐患报告的部门和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受理渠道,如设立专用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并在单位内部醒目位置公示,确保从业人员清楚知道向谁报告、怎样报告。
(三)规范核查整改。施工单位收到事故隐患报告后,要及时组织核查。对属实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做到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并向报告人员反馈进展情况。
(四)落实奖励资金。施工单位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足额保障用于事故隐患报告奖励的支出,确保奖励资金来源稳定。
(五)及时实施奖励。对报告事故隐患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经核查属实后要及时给予奖励。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整改难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奖励标准,做到“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
(六)加强权益保护。切实保护报告事故隐患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报告工作开展较好的个人,在业绩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严禁对报告人进行打击报复。
(七)强化宣传培训。施工单位要将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纳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提高从业人员对事故隐患的识别能力和报告积极性,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市建筑工程综合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将施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流于形式的单位,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
(三)注重典型引领。及时总结推广施工单位在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于2025年10月底、12月底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我局质安科。(联系人:孙虹,粤政易同名)。
附件:市住建局在建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行业分类统计表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市住建局在建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行业分类统计表.xls
原文地址:http://www.jieyang.gov.cn/zjj/zwzx/tzgg/content/post_97786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