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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5年建筑经营企业部门联合抽查的通知

2025-10-23 09:01:20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现将《2025年衡水市建筑经营企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张  永    联系电话:2813095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凤丽    联系电话:2365598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系人:吴丽颖    联系电话:2688162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衡水市建筑经营企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按照《衡水市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市国防动员办等部门对衡水市建筑施工企业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    

一、抽查时间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抽查对象范围为在衡经营的建筑企业,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具体抽取比例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确定。原则上,2024年已抽查机构今年不再重复检查。

三、抽查事项

住建、国防动员、市场监管部门依照确定的联合随机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抽查检查事项如下:

(一)住建部门抽查事项

1.建筑市场监督检查;

2.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

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4.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

5.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6.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7.民用建筑节能监督检查;

8.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监督检查。

(二)市场监督部门抽查事项

1.登记事项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三)国防动员部门抽查事项

1.对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的检查;

2.对人防工程监理单位的检查;

3.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检查。

四、组织实施

此次抽查由市住建部门发起并组织实施,市国防动员、市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执法人员由各相关部门在本系统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

五、工作流程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本方案要求,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将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相关部门。

(二)各部门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认领检查对象,并随机匹配本部门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进行现场检查。

(三)各部门对每一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基本情况等,确定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内容及检查依据,并一次性完成检查。

(四)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未按时录入后续处理结果的,将计入年度考核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认真做好检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组织现场检查等工作,按时限要求高标准完成抽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次联合抽查,进一步扩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让社会公众了解“双随机、一公开”这种新型监管方式的内涵、工作流程、结果运用及检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纪律。各部门要服从牵头部门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检查工作中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活动,不得索取、接收被检查单位的财物,不得接收被检查单位的宴请,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要做到公平、公正执法。

各单位在抽查中遇到问题及时与牵头部门沟通。

 

原文地址:http://xxgk.hengshui.gov.cn/eportal/ui?pageId=2312805&articleKey=3134719&columnId=79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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