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关于提高新建商品房项目预售形象进度标准的通知
2025-10-11 09:25:51
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保中心)、宜昌高新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市房地产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宜府办发〔2025〕32号)精神,现将《市住新局关于加强宜昌城区商品房预售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合理调控城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节奏”第(三)条“在此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半年增加规划总层数1/6层的标准(向上取整)逐步提高形象进度要求,直至达到规划总层数”,执行提高新建商品房项目预售形象进度标准的6次时间节点明确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7月1日、2027年1月1日、2027年7月1日、2028年1月1日,2028年7月1日。
特此通知。
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9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zj.yichang.gov.cn/content-52145-9852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