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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住建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5-09-30 09:24:00

市委依法治市办: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全面指导下,市住建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中共咸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工作要点》,结合住建部门工作实际,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悟和行业法规的贯彻执行,不断提升住建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依法规范管理市场行为,增强了住建部门依法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一、主要工作

(一)强化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明确目标任务,不断提升住建领域依法治理能力水平。领导带头学法,印发《中共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列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干部党员日常理论学习重点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为局领导和各基层党组织购买40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用于领导干部日常自学。组织警示教育3次,树牢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纪律红线。

(二)强化制度落实,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截止目前,共出庭应诉28件,行政复议应诉10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554件。严格特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规范执法程序,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在消防审验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用文字、音像等形式进行全过程记录,执法过程中均保证两名执法人员执证执法,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均由单位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审核通过后给予作出决定。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均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依法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2024年截止目前共作出涉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的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公示处罚信息4条。

(三)建强组织机构,明确法治工作职责

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局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余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局秘书科设办公室,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秘书科专人负责,主要协调、指导、考核、督促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检查、调查研究和其他日常工作。

(四)聚焦“三重一大”,依法依规决策重大事项

依据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精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章,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三重一大”议事决策重点研究决定局系统党的建设、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工作部署,讨论决定年度工作意见、计划、方案、要点及年度考核检查、干部考评、奖惩等事项,按照确定议题、会议准备、讨论表决、做出决策、形成纪要等程序进行。截止目前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7项。

(五)强化宣传培训,依法规范行业市场管理

依法加强房地产管理,严格督促开发企业在售楼部张贴购房风险提示,规范经纪机构行为,严格明码标价,明确告知相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开展房地产领域经纪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询问等方式,对房地产中介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制定《咸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咸阳市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存量房交易资金委托监管协议》,拟制定《咸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房屋销售和租赁市场。

积极开展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局党组召开专题研究会议18次,全市住建系统先后召开部署会次、专题调研反馈问题会议28次、调度协调会议14次。出台了《咸阳市公租房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咸阳市公租房长效管理联动工作机制》、《调整城区公租房准入标准》等13政策文件、实施细则、制度规范,规范了全市公租房申请、审核、配租、使用、维修、退出等全流程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全市通过报纸、公告、短信、宣传牌、横幅等静态方式,结合电视、抖音、动画视频、公交车体、直播互动、LED电子屏等动态方式,深入社区、小区、车站、广场等群众密集场所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地宣传我市公租房相关政策。

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2024年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在咸阳市中华广场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知识宣传,印发了宣传手册1000余册。2024年6月5日,配合省住建厅在咸组织2024年陕西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会,邀请省住建厅、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安委会、市住建局有关科室及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级领导,并邀请市县房屋市政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负责人200余人参会,参会总人数500余人。2024年6月14日,开展咸阳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宣贯培训会,各县市区住建局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及市县房屋市政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负责同志参会,并印发咸阳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培训资料300余份,参会人员150余人。

依法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将维修资金交存模式由传统的线下单一模式转变为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模式,真正实现“足不出户”、“掌上办理”、“24小时”全天候业务受理,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在维修项目使用进程中,筹划业主线上用微信公众号投票,线下使用投票器同时进行,提高维修项目业主签字率、知情率。

(六)重视建议办理,快速办理不断改进工作

截止目前,收到司法建议书1份,建议内容为修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相关合同的示范文本。一是修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的建议,2014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原工商总局联合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我市也使用了该示范文本。2023年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在该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结合咸阳实际进行了修订,重点对合同订立的法律依据由原《合同法》《物权法》变更为《民法典》、在商品房基本状况中新增有无电梯条款、在合同网签备案与不动产登记中增加“交房即交证”条款和预告登记条款、将贷款基准利率修改为市场报价利率(LPR)等。修订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从合同当事人、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价款、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规划设计变更、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合同网签备案与不动产登记、前期物业管理以及其他事项等10个方面约定细化。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组建专门的调解组织,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相关合同的示范文本的建议,我局将参照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建立的调解专家委员会模式,探索研究组建咸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纠纷调解的专业优势,完善纠纷调解的多元化,推动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诉前化解,将双方履约行为纳入企业征信考量,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督促企业履行合同约定义务,避免纠纷产生。

二、存在不足

一是深入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全面、依法解决问题还不够彻底到位,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还有待提升。

二是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群众诉求还不够有力,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大。

三是相关科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各项任务,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切实履行推进住建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完善学习内容,理论指导实践,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努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推进住建工作的规范化,努力提升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全面守法水平。强化执法工作“三项制度”的落实,确保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谋划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正规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行业法规普法宣传工作力度。督促业务科室、单位制定行业法规年度宣传计划,明确阶段性宣传重点,丰富宣传手册、网络、现场等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影响,提升住建领域法律法规普及率,引导人民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难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zjj.xianyang.gov.cn/xxgk/fdzdgknr/zcwj/bmwj/202509/t20250928_2020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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