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上海市建筑工地“四不两直”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5-00145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文件编号 | 沪建质安〔2025〕380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建质安〔2025〕380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5年7月本市建筑工地“四不两直”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建筑工地安全管理体系能力提升,严格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水平,7月上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对本市建筑工地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涉及静安、临港、长宁、金山、徐汇、青浦和市管的建筑工地。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被查项目主要参建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均能到岗履职,大部分项目部均设置防台防汛仓库,建立防台防汛物资管理制度并配备防台防汛物资,各参建单位能较好落实夏季高温安全生产管控措施,现场安全生产管控措施基本到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受控。
二、存在问题
(一)危大工程管控方面
个别项目模板支撑体系荷载计算应力超过模板支撑体系许用应力,未经验收已投入使用;个别项目钢结构施工顺序倒置,钢结构厂房吊装完成,钢立柱仍未灌浆;个别项目基坑监测数据出现单日多点位突变报警,建设单位未及时组织参建各方召开基坑报警处置会议。
(二)施工机械管理方面
个别项目吊篮未按方案要求全部使用M12机械锚栓,现场未进行拉拔试验,无法判定是否满足方案拉拔力要求,前后座板式非标吊篮未按方案要求使用钢丝绳缠绕固定,进行二次保护加固。部分吊篮上行程限位挡块缺失,部分安全绳与配重块绑扎或绳芯外露。
(三)人员管理方面
个别项目未按规定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仅到岗一名安全员,且未提供履职记录;个别项目电工无证上岗;部分项目未配备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未制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四)危险品管理方面
个别项目危险品仓库位置设置不合理,紧邻住宅和商业用房;部分项目甲烷、氧气气瓶压力表失效,气瓶未设置防震圈,高温天气现场集中露天堆放,未设置防砸、防晒等措施。
三、检查处置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向各区和特定区域管委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开具处置建议书,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应对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一案双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应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各区建设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对照以上典型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闭环,筑牢工地安全防线。
附件:2025年7月“四不两直”安全检查问题突出建筑工地清单
2025年7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s://zjw.sh.gov.cn/jsgl/20250910/57614a5d462b4940b724364b7aa1456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