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智能建筑协会自行解散的公告
株洲市智能建筑协会,法定代表人:颜涛,2012年3月在株洲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注册资金3万元,业务主管单位是株洲市住建局。
本组织发起人为范勤民、肖祥卓、温先亮、杨炳泉。原有会员33个(其中个人会员0名,单位会员33家)。截止2024年12月,有22个会员(其中个人会员0名,单位会员22家)已连续5年以上不参加活动,依章程视为自动退会。现本组织实有会员11个(其中个人会员0名,单位会员11家),已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基本条件,且无法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本组织经书面征求全体剩余会员意见决定自行解散,现经业务主管单位株洲市住建局审查同意,拟依法向株洲市民政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鉴于本组织实有会员人数无法达到章程规定的履行民主程序的条件,无法提出终止动议、作出终止决议,本组织全体剩余成员现将解散事宜公告如下:
一、株洲市智能建筑协会从即日起解散,其设立的党组织、内设机构、分支机构等一并解散。株洲市智能建筑协会所有的业务活动、财务活动、项目活动终止,与所有组织和个人的合作交流终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株洲市智能建筑协会名义开展活动。
二、株洲市智能建筑协会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公众号、qq群、网站、固定出版物等具体名称)即日起终止运行。
三、株洲市智能建筑协会将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告清算事宜。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用于发展与本社会组织宗旨相关的事业。
四、株洲市智能建筑协会郑重承诺:已尽职履行信息披露和通知义务,充分保障全体会员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利。本公告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组织的现状和全体剩余会员的共同意志。本组织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无任何恶意逃废债特别是恶意逃废职工债务或任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行为。本组织自行承担全部相关法律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规定的信用惩戒和约束。
特此公告。
株洲市智能建筑协会
2025年8月15日
联系人:颜涛 联系方式:28860648
业务主管单位监督电话:袁思师28686025
原文地址:http://zjj.zhuzhou.gov.cn//c13825/20250822/i2413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