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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东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企业参考名录的通知

2025-08-20 08:40:5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东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东政办发〔2025〕3号)有关要求,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场秩序,降低居民选择成本,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质服务企业,建立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企业参考名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均可纳入参考名录,是否列入参考名录不影响企业承接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可在参考名录内自主选择服务企业,也可在参考名录范围以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企业。对列入参考名录的企业,加装电梯项目建设单位、业主仍需做好考察比选,谨慎选择。

二、征集范围

东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的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监理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列入参考名录。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无重大失信违法行为记录。

2.在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域有成功案例的优先填报(非必要条件)。

(二)资质条件(有下列资质之一,资质不限等级)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安装(含修理)资质;

4.工程监理资质。

接受加装电梯工程综合服务企业联合体报名,以联合体报名的需明确主要申报企业。联合体成员间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及权益分配,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报名材料

(一)《东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企业参考名录申请表》及承诺书(见附件);

(二)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企业及电梯安装企业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企业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安装(含修理)资质;

(三)企业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

(四)企业征信报告;

(五)联合体报名企业合作协议;

(六)企业本市加装改造电梯案例。

以上资料均请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进行审核,现场核对无误后退还。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持续征集,长期接受报名。首批申报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25年8月27日。

(二)报名地址: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府前大街98号办公楼702,联系电话:0546-8336599)。

六、公布名录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列入参考名录,动态更新,在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

七、相关要求

(一)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二)对纳入参考名录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从参考名录中清除5年内不予受理报名,同时对其进行通报。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行业及主管部门较多,相关服务企业应熟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以及我市相关政策要求及办事流程,一旦接受申请人委托,应协助申请人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从预审勘验通过到电梯交付使用所有事项。

附件:1.东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企业参考名录申报表

2.企业优惠服务承诺

3.企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案例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附件1-3.docx

 

原文地址:http://dyjs.dongying.gov.cn/art/2025/8/19/art_37150_10316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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