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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开展“揭榜挂帅”比选标准主编单位的通知

2025-08-08 09:15:59

各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编制《高品质农房建设标准》,拟以“揭榜挂帅”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标准编制主编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协会、学会、研究会等法人组织,不面向个人。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申报单位须熟悉农房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具有完成项目工作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领导才能,熟练掌握标准制修订业务,能够有效管理、带领团队顺利完成标准编制任务。项目组技术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配置齐全,与项目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二、揭榜程序

(一)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揭榜挂帅”申报书》(见附件)一式10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密封,于2025年8月7日前邮寄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比选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邀请有关行业专家开展比选工作。比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择优确定标准主编单位。

(三)公示

比选结果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合同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委托单位与主编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标准编制技术服务合同。

三、注意事项

(一)承担今年财政专项编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二)标准总编制费用不得超过经费限额14.3万元,且须当年(2025年)完成编制任务。

(三)报名有效截止时间以邮寄材料上的邮戳日期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新隆 联系电话:0311-87805219

冉祥富(收件人) 联系电话:0311-87908927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邮编:050051

附件: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揭榜挂帅”申报书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5日

附件: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揭榜挂帅”申报书.wps

 

原文地址:https://zfcxjst.hebei.gov.cn/hbzjt/zfxxgk/xxgknr/zdly/jypx/101753324268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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