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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风险预警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

2025-08-04 18:50:1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有效预防和治理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防控腐败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粤发改法规〔2025〕13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整治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突出问题工作部署等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当前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监管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风险预警及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风险预警数智化平台

深度挖掘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数据资源的应用潜力,开发并启用“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风险预警数智化平台”(以下简称“预警平台”),依托大数据模型,精准捕捉招投标活动异常特征并及时发出风险预警信息,进一步压实招投标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预警平台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科学制定和动态完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结合当前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监管实际,科学制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动态完善和更新指标体系内容。首期上线运行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包含:一级指标5个,分别是主体关系异常分析、标书雷同分析、评定异常分析、流程异常分析、异常行为分析;二级指标13个,分别是招标人与投标人关系、招标代理与投标人关系、横向抱团、投标关键机器码雷同、投标关键信息雷同、经济标雷同、全票通过、异议投诉、招标失败终止、招标流程延期、招标人暂停或终止招标、中标率异常、招标文件重大过失等(详细指标组成及预警阈值见附件)。

三、强化风险预警信息管理和结果运用

(一)预警信息管理范围

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凡符合《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管理适用范围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均纳入预警管理范畴。

(二)预警信息发送及处理规则

1.预警触发与发送。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市场主体的招标投标行为触发风险预警阈值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采取平台自动发送与人工研判发送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向市场主体或其上一级主管机构发出预警通知。

2.通知接受方式。市场主体接收预警通知方式分为两类:一类为自动线上通知,预警信息生成后推送至市场主体在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的账号;另一类为人工通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或书面公文发送。

3.预警响应与反馈。市场主体收到预警通知后,应及时根据预警信息内容自查,核实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常情况。对自查并核实存在招标投标异常的及时主动纠正或改进相关行为;对发现疑似异常的,需持续关注并采取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被预警对象应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原预警通知接受渠道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反馈整改或处理情况。被预警对象不正确处理预警信息,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反馈预警信息处理情况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向被预警对象的上一级主管单位或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4.预警项目重点监管。被预警的项目及其市场主体将被纳入建筑市场重点监管范围,在建设工程标后评估、建筑市场行为检查、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中予以重点关注和检查。

(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每季度末分析平台预警信息数据,每半年一次公开通报市场主体的预警信息及处理反馈情况。交通、水务、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密切关注本行业、本管辖区内的项目预警情况,发现项目或市场主体存在应招未招、肢解项目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及时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现存在违法发承包等行为的,依据本部门职权和分工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发现涉嫌存在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治机制

畅通与审计、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渠道,适时对被平台频繁预警的市场主体的招投标活动进行重点分析和研判。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置,并及时向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移送违法违规线索。

(五)其他事项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采用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招标的项目和招投标主体的招标投标活动,可参照本通知进行管理。

2.预警平台将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正式上线试运行,平台功能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将结合管理工作实际和需求,适时进行动态完善和更新。

3.预警平台的运行和管理规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4.预警平台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0756-2538842)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56-2538158)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8月1日

 

原文地址:https://zjj.zhuhai.gov.cn/zjj/zwgk/tzgg/content/post_3821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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