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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5年企业标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7-23 18:52:55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企业标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2日

2025年企业标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根据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不断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全面提升我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预拌混凝土、造价咨询及专业分包等建设工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化水平,决定在全市开展企业标准化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发挥标准在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保障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基础和支撑作用,以标准化提升驱动企业技术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企业实现更高效益、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企业标准化提升行动,增强企业标准化意识,压实标准实施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健全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强专(兼)职标准管理岗位建设,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推广应用标准化方法,开展标准化宣贯培训,参与标准制定,不断提升企业标准化管理能力;充分掌握我市企业标准制定、实施和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提高企业标准管理工作质效;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长效机制,实现标准制定、实施、反馈和修订的全流程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企业标准管理水平。组织开展企业标准提升活动,摸清全市企业标准制定及实施情况,引导企业对相关企业标准进行梳理,对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符合改革精神的企业标准,积极进行修改完善。同时,邀请相关专家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培训,健全完善企业标准管理工作制度,提升企业标准管理水平。鼓励企业整合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源,对标国内外先进标准,基于创新技术成果和良好实践经验,制定企业标准,支撑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鼓励企业将技术先进、经验成熟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弥补标准空白。

(二)强化标准实施信息反馈。结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试点”工作部署,健全完善我市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反馈及评估机制,拓宽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路径,及时了解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形成“发现—分析—处理—反馈—改进”的标准实施全流程管理模式。鼓励企业自行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建立相关工作制度,配置相应管理人员,动态收集标准实施情况,集中进行评估和改进,并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标准化管理部门反馈,为提高标准制定质量和标准实施效果提供技术依据。

(三)健全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组织标准化典型示范案例征集活动,充分挖掘我市住建领域标准化创新实践与成功经验,形成具有代表性、可复制和推广的标杆案例,并通过编制标准化示范案例集、开展专题培训、搭建线上展示平台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推广优秀成果。通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完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专(兼)职标准管理岗位建设,注重技术创新和成果积累,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研制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创建,采取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标准化工作质效,加快推进标准化与企业管理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加强标准宣传培训。充分发挥标准宣贯对标准实施的助推作用,鼓励企业结合实际需要,运用数字化手段,采取微课堂、在线考试等灵活便捷的形式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满足员工标准化学习需求。同时,引导企业利用官方网站、公众号、工作群、工程现场宣传栏等载体,普及标准化专业知识,结合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时点,集中组织契合主题的标准宣贯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的标准化学习生态,营造标准化良好氛围。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各企业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企业标准化提升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

(二)集中行动阶段(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15日)。各企业按照《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企业标准提升活动。各企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技术导则等文件要求,对企业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并将相关情况填写《企业标准制修订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于8月31日前发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标准化管理部门邮箱,如已制定企业标准修订工作方案或企业标准管理相关制度,请一并报送。

2.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工作。各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总结分析企业在标准化管理和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持续改进。收集汇总标准存在的互相矛盾、技术要求不符合实际情况、难以执行等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标准化管理部门反馈。

3.标准化工作情况总结。各企业可总结标准化工作机制建设、标准管理岗位运行、标准制定实施及反馈、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创建等标准化管理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优势特色,将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归纳,并填写《企业标准化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于9月20日前发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标准化管理部门邮箱。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1月1日)。结合集中行动阶段收集的存在问题、改进情况和取得成效,对我市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对相关标准化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企业标准化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推动我市住建领域标准化水平全面提升。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标准化管理部门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提升行动各项工作,确保一体推进、成效叠加。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广泛发动各自业务领域企业积极参与提升行动各项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细化推进举措、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保质完成。

(二)注重改革创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自身标准化管理工作职能,积极挖掘、培育相应业务领域标准化领军企业和创新实践典型案例,采取实地观摩、经验交流、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对相关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介,提升标准化工作质效。各相关企业应认真总结、提炼亮点、积极配合、主动申报,共同推进提升行动扎实开展。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以此次提升行动为契机,结合各项工作任务开展要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相关活动,及时收集企业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不断提升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为我市建筑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请各企业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将相关材料反馈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标准化管理部门,联系人:程萌凯、孙君,联系电话:85061805,邮箱:jspxzx@qd.shandong.cn。

附件:1.企业标准制修订情况统计表.doc

2.企业标准化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507/t20250722_98936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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