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贵阳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建通〔2025〕90号)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贵阳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建通〔2025〕98号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扎实做好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现将《贵阳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贵阳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4日
附件:
贵阳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
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住房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根据省级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计划任务及完成时限
根据各区(市、县)摸排上报,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共224户,其中:修文县27户、开阳县72户、息烽县75户、清镇市42户、花溪区4户、乌当区4户。各区(市、县)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应在2025年6月上旬前全部开工,2025年9月底前全部竣工。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严重困难户(即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未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的其他脱贫户)。
(二)补助标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D级危房每户补助3.5万元,C级危房每户补助1.5万元,无房户或因灾造成房屋完全损毁或灭失的,参照D级危房进行补助。7 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重点监视区农房抗震改造按照户均1.5万元进行补助,采取统建方式的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支付。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月要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会同乡(镇)、街道采取“以人找房”动态排查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情况,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及时将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房纳入改造,充分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二)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贵州省农村住房抗震加固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切实做好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定期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指导做好“五主体、四到场”记录。
(三)及时支付补助资金。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对通过竣工验收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资料进行整理,提交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部门接收到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的拨付清册后3个工作日内拨款到代发银行,代发银行3日内将资金兑付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内;委托代建或统建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或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全部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加大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力度,防止发生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克扣、不及时足额支付补助资金等问题。
(四)做好信息档案管理。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指导将开工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确保2025年6月上旬前开工率100%;支付补助资金后及时补充完善所有档案资料,确保2025年9月底前竣工率100%。同时,要按照“一户一档”资料目录(详见附件)形成纸质档案资料存档备查。
(五)抓好工匠培训管理。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工匠培训并公布培训合格名单,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不得承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施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制定本辖区年度推进计划,严格执行农村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排查制度,严格坚持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对新增危房按程序纳入改造范围。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改造对象信息录入质量和问题整改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工作调度。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做好“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工作;要通过电话回访、随机暗访等方式,对录入系统信息进行核实,对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的要及时纠正;对进度滞后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三)加强业务宣传。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收集报送力度,及时反馈农房改造工作中的积极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对各类新闻媒体报道、信访转办、群众举报的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和报告,防止利用媒体炒作引发负面网络舆情。
附件:
“一户一档”资料目录
1.住房安全性鉴定评估资料(无房户证明材料)或房屋抗震性能排查表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
3.改造对象身份认定材料
4.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
5.改造对象公示材料(乡镇和村两级公示)
6.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协议书或建筑施工合同
7.改造前、中、后照片
8.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或农村住房抗震加固改造验收表
9.补助资金支付凭证
10.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满意度调查表
原文地址:http://zhujianju.guiyang.gov.cn/zfxxgk_5618855/fdzdgknr_5618858/lzyj_5618859/bmwj_5618861/202507/t20250711_88272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