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协议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编号:榕高新协出2025-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宗地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成交价(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1 | 南屿镇高岐村 | 2334.10平方米(合3.50亩) | 商服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40 | 1270 | 闽侯县南屿福新加油站 |
公示期为10日(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0日止),如单位或个人对上诉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馈,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依法上报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91—62338315、62338316
联系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10层
网 址:http://fzgxq.fuzhou.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s://fzgxq.fuzhou.gov.cn/zwgk/tzgg/202506/t20250630_50407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