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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住建局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公告

2024-10-31 17:11:10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24〕77号)要求,推动市级政务服务下沉至市辖区,事项审批权限和实施层级不变,在保留市级办理渠道的同时,采用委托各区城建部门经办窗口负责下沉事项受理的形式,让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城区内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申请或材料提交,实现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就近可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结合我市实际,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市辖区受理的事项进行了梳理,将等3项市级经办服务事项(详见《“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事项清单》)全面下沉到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受理,从2024年10月18日起在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区经办网点详见《下沉事项经办服务网点地址》)全面承接现场业务受理,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特此公告!

“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事项清单

市住建局“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事项清单

序号

基本目录事项类型

业务办理项名称

备注

1

其他行政权力

房屋租赁网签备案

2

其他行政权力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

3

其他行政权力

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

下沉事项经办服务网点地址

(一)咨询电话:市民中心: 0373-3077349

红旗区政务服务中心:0373-3690615

牧野区政务服务中心:0373-3069658

卫滨区政务服务中心:0373-2066351

凤泉区政务服务中心:0373-3918993

(二)办理地址和时间

市政务服务中心: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360号新乡市市民中心2楼131号窗口

红旗区政务服务中心:红旗区政务服务大厅2、3、4、5号窗口

牧野区政务服务中心:牧野区政务服务大厅21号窗口

卫滨区政务服务中心: 卫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20号窗口

凤泉区政务服务中心:凤泉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6号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2024年10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zjj.xinxiang.gov.cn/news/11_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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