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荐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粤交质管字〔2025〕8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荐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有关程序要求,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对资质评审工作的专业化支撑作用,确保专家评审工作规范、高效、公正、公平、廉洁,我厅拟建立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专家库,现请各单位择优推荐专家人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平公正,热爱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二)在政府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技术服务等单位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或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熟悉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质量检测业务水平较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法律法规、质量体系、标准规范。
(四)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累计10年以上,或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等管理工作累计10年以上,或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的教学、培训工作累计10年以上。
(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岁。
二、推荐名额
(一)本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择优推荐熟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或管理工作且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按照每项甲级检测资质原则上不超过5名、每项专项类或乙级检测资质原则上不超过2名进行推荐。其他单位按照原则上不超过2名进行推荐。
(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的行业权威优先考虑,可不受名额限制,此类专家按要求填写附件1申请表,自行申报或由单位统一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主要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二)各单位严格对照推荐条件对有关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汇总排序,近5年参与过省级及以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比对试验或标准编制者优先,填写《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请汇总表》(附件2)。
(三)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审核后按专业分布、遵循择优的原则确定专家人选。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和申请人要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虚报资历、业绩等行为,将追究推荐单位、申请人责任。
(二)各单位请于2025年7月4日前将审核盖章的申请汇总表及专家申请表报厅(工程质量管理处),并将电子版(含盖章件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邓大鹏,电话:020-83701329,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工程质量管理处),邮箱:dengdapeng@gd.gov.cn。
附件:1.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专家申请表
2.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专家申请汇总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6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2.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专家申请汇总表.docx
原文地址:https://td.gd.gov.cn/zcwj_n/tzgg/content/post_4730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