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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公告

2025-08-14 09:09: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抓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落实,持续提升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强化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现将2025年度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持有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签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交安证”)的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个领域,每个领域按照岗位类型均分为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二、培训方式

采用线上培训方式。通过广东交通学习网PC端、微信小程序或移动端APP任一种方式进入安管人员专题培训专区,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和继续教育专题考试后取得培训证书。具体方法见附件《学习手册》。

三、培训时间

培训对象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继续教育。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等。培训对象须按证书领域和岗位类型完成相对应的课程学习和考试,每年度不少于12学时,持多证的安管人员应分别参加相应领域和岗位的继续教育。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施工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将本公告传达至所属持证人员,督促其按时上线参加培训,确保全员参训、不漏一人。

(二)交安证持证人员每年度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是证书延续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证书到期后将不予延续。自2025年8月16日起,申请交安证书延期的人员应提供2025年度继续教育证明。

(三)其他部门、机构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均不得代替本次继续教育培训。

(四)本次继续教育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陈老师 020-36172799

林老师 020-86627029

附件:2025年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手册

相关附件:

2025年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手册.docx

 

原文地址:https://td.gd.gov.cn/zcwj_n/tzgg/content/post_4757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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