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CC规范网,争做您的第一个学习站!

关于潘阿娇申请贺州市人才公寓审核通过名单的公示

2025-06-08 16:08:06

根据《贺州市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初审,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住建局、市人社局联合复审,潘阿娇符合贺州市人才公寓配租条件。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反馈,并于2025年6月9日下午5: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9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2766

附件:潘阿娇申请贺州市人才公寓审核通过名单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9日

潘阿娇申请贺州市人才公寓审核通过名单

序号姓名人才类别住房情况备注
1潘阿娇第一类市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1155572.shtml

上一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非公务委员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运城市“惠民嘉园”2025年第一批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工作安排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