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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关于推行农村建房“一件事”“三单六制” 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5-06-08 11:24:39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湘潭市林业局

湘潭市数据局

关于推行农村建房“一件事”“三单六制”

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经市级专班研究,现就推行农村建房“一件事”“三单六制”工作机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三单”

1、责任清单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牵头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改革工作的调度协调、问题建议收集反馈交办、督查考核、对接省级工作专班。负责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定期商讨工作,梳理、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交办督办,将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纳入市对县市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负责明确宅基地申请资格权、面积认定标准等政策依据,并指导县市区和乡镇执行。牵头组建本单位内部专班。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牵头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改革工作的调度协调、问题建议收集反馈交办、督查考核、对接省级工作专班。负责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定期商讨工作,梳理、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交办督办。负责指导乡镇、村组开展农村建房选址,优化农用地转用审批流程,引导村民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牵头组建本单位内部专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强化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审查,加强施工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基础开工、主体实施各阶段的到场技术服务。负责组织编制和推广农村住房标准设计图集,加强农村重点地区(片区)的建筑风貌引导,配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将农房设计要点纳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宅基地审批等环节的审查内容。牵头组建本单位内部专班。

林业部门:负责依部门职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指导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农村建房工作。牵头组建本单位内部专班。

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对接省级技术专班,解决“一网通办”、“湘易办”、省农房平台对接的技术问题。指派两名技术人员入驻市级微信工作群,迅速响应县市区、乡镇管理人员的技术求助。每日汇总分析“一网通办”系统的受理与办结数据,确保所有办理事项在承诺时限内高效完成,并监督系统流畅运行。牵头组建本单位内部专班。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属地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工作,保障人员队伍、工作经费,组建县级工作专班,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参照省市工作方案,出台本级工作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尽量简化压缩审批资料和审批时限。负责将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纳入政府考核重要内容,对乡镇人民政府在服务、审批、管理、监管执法方面的监督,督促履行好各项职责。负责依法严肃问责改革过程中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负责乡镇、村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农村建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的审批、管理,并依法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建房用地违法案件。负责成立乡镇级工作专班,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和办公场所,培养一支懂业务政策的工作人员队伍。依托农村经营管理中心或者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办公室,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有序衔接,相关资料、数据、信息共享一致。运用村村响、标语、新媒体,在窗口摆放手册、公告、信件等方式,让广大村民懂法守法。负责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

村民委员会:负责宣讲农村建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村民选择建房图纸和建房位置,审查提交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向镇人民政府报送申请材料等。村党组织书记为村民建房监督的第一责任人,依法依规调解当事人之间的宅基地纠纷,及时报告农村宅基地建房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

村民小组:负责接受农户建房申请资料,组织召开村小组会议讨论公示,并形成会议纪要,全程参与宅基地审批监管工作。

2、问题清单

全面、动态、准确摸排收集乡镇人民政府、村组和群众反映的政策法规、系统数据、急难愁盼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附件1《问题清单》)。

3、任务清单

根据省市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规定任务,或者在工作推进中安排的阶段性重点任务,形成任务清单(附件2《任务清单》)。

(二)“六制”

1、问题摸排反馈机制

市、县、乡镇级工作专班要主动摸排收集《问题清单》,逐级报上级工作专班,村组摸排收集的问题向乡镇级工作专班反馈。对于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形式反映的问题,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受理单位承担处理反馈责任;对于在工作微信群中反映的问题,由相应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处理反馈。

2、问题梳理研究机制

首问责任:首先接受反映问题的人员为首要责任人,负责解答反映的问题,首问责任人能立即处理的,要立即解决,不能立即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再咨询相关部门或填报《问题清单》。快速响应:市、县、乡镇级工作专班随时关注各个渠道摸排收集的《问题清单》,对急需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由属地专班提出解决意见并指导相关部门处理。联席会商:需统筹协调的,分条线或由属地专班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主动对接解决,需提级处理的,由下级工作专班报上级工作专班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进行会商,特别重大事项及时提请市县人民政府研究审定。定期梳理:原则上市、县、乡镇级工作专班组织专人每天梳理《问题清单》处理情况,对重复性问题不重复处理;对已经处理的问题,要销号办结,开展“回头看”,核查办理效果;对正在处理的,要紧盯不放强推进,努力推动问题办理;对一时难以办理到位的,要向相关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对需长期处理的,要形成常态化措施。

3、任务交办督办机制

市级工作专班综合运用实地督导、交办函、督办函等方式,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的督查推进。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相关牵头单位,采取“四不两直”调研方式,适时开展专项调研督导,形成调研报告,跟踪抓好督办落实。围绕强力推进农村建房“一件事”改革决策部署,市级专班在碰头会、调度会等专题会议中的议定事项,形成交办函,明确任务内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日常调度工作情况可通过工作微信群交办督办。

4、工作调度通报机制

实行“一日一调度、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讲评、一季一考核”,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上下沟通衔接,高效推动问题在基层解决。“一日一调度”,即每日下午5点汇总平台数据情况(附件3),分县市区列出当日、2021年以来累计的建房许可(项目总数、发证数量)、竣工验收(项目总数、验收数量)、施工巡查(地基巡查、住房主体巡查)。“一周一通报”,即市级专班每周五汇总本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计划,结合预警制度(附件4),以电话、微信、会议、纸质等多种形式,灵活快速向各级专班通报。“一月一讲评”,即每月5日前,市级专班成员单位的内部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条线讲评会议,市县级专班按照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集中讲评上月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本月工作计划。“一季度一考核”,即每季度末开展考核。

5、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相关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后续将制定考核细则,重点对动员部署、日常调度、协同统筹、省农房平台办理数据质量、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开展,考核结果按照比例折算后纳入市级年终考核。

6、失职问责追责机制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未按照市级工作专班要求报送工作进展、工作计划,报送质量不符合要求、工作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一律退回办理单位重新办理并通报批评。对因拖延、推诿、搪塞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报分管市领导约谈,并按有关规定向纪检机关移送问题线索,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改革工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作为重大改革、重要民生实事、乡村振兴重要基础的“三重工作”,以超常规的力度和举措,强力推进改革落地见效。要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机制,同步梳理前期出台的农村建房政策文件,明确优化调整意见。要针对原址重建、改扩建、异地新建三类建房情形,加强红线底线、安全质量、用地指标、建筑风貌四个层次的管理。

(二)注重协调配合。对需要多部门配合完成的工作任务,由市县专班综合统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对需要工作专班、市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有关单位要及时报送,提请会商。

(三)强化宣传解读。各县市区专班要依托报刊、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深入宣传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法律法规和政策。要组织开展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典型案例和经验收集推介,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附件:1.问题清单

2.任务清单

3.省农房平台数据统计表

4.预警通报条件及响应措施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湘潭市林业局

湘潭市数据局

2025年3月24日

附件1

问 题 清 单

填报日期: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问题类型

存在的问题

工作建议

县市区、乡镇研究办理情况

备 注

说明:1.问题类型包括规划选址、建房资格、审批管理、农转用办理、系统平台应用、执法职责等,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类型。2.各县市区级专班对问题进行综合和分类后,盖章上报。3.个案实例、需多部门研究解决的,请在备注栏进行说明。4.县级专班可解决的,请勿提级上报。县级层面无法解决的请填报研究办理情况,如未研究请填报未研究。

附件2

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附件3

省农房平台数据统计表

县市区名称

建房许可

竣工验收

施工巡查

当日数据

累计数据

当日数据

累计数据

当日数据

累计数据

项目总数(个)

发证数量(个)

项目总数(个)

发证数量(个)

项目总数(个)

验收数量(个)

项目总数(个)

验收数量(个)

地基施工巡查(个)

住房主体竣工巡查(个)

地基施工巡查(个)

住房主体竣工巡查(个)

统计单位: 统计日期:

附件4

预警通报条件及响应措施

一、黄色预警

(一)启动条件:未按照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交办任务事项完成质量不高;未严格遵守会议、培训等工作纪律。

(二)响应措施:工作专班予以通报。

二、橙色预警

(一)启动条件:给予黄色预警后,一周内、或预定时间内仍未有明显改善;累计启动4次以上黄色预警。

(二)响应措施:提请分管市长约谈,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酌情扣分。

三、红色预警

(一)启动条件:严重消极懈怠、工作进展滞后;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累计启动4次以上橙色预警。

(二)响应措施:予以追责问责,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扣分。

 

原文地址:http://xtjs.xiangtan.gov.cn/6479/6480/6481/content_1375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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