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关于推行农村建房“一件事”“三单六制” 工作机制的通知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湘潭市林业局 |
湘潭市数据局 |
关于推行农村建房“一件事”“三单六制”
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经市级专班研究,现就推行农村建房“一件事”“三单六制”工作机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三单”
1、责任清单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牵头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改革工作的调度协调、问题建议收集反馈交办、督查考核、对接省级工作专班。负责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定期商讨工作,梳理、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交办督办,将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纳入市对县市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负责明确宅基地申请资格权、面积认定标准等政策依据,并指导县市区和乡镇执行。牵头组建本单位内部专班。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牵头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改革工作的调度协调、问题建议收集反馈交办、督查考核、对接省级工作专班。负责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定期商讨工作,梳理、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交办督办。负责指导乡镇、村组开展农村建房选址,优化农用地转用审批流程,引导村民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牵头组建本单位内部专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强化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审查,加强施工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基础开工、主体实施各阶段的到场技术服务。负责组织编制和推广农村住房标准设计图集,加强农村重点地区(片区)的建筑风貌引导,配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将农房设计要点纳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宅基地审批等环节的审查内容。牵头组建本单位内部专班。
林业部门:负责依部门职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指导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农村建房工作。牵头组建本单位内部专班。
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对接省级技术专班,解决“一网通办”、“湘易办”、省农房平台对接的技术问题。指派两名技术人员入驻市级微信工作群,迅速响应县市区、乡镇管理人员的技术求助。每日汇总分析“一网通办”系统的受理与办结数据,确保所有办理事项在承诺时限内高效完成,并监督系统流畅运行。牵头组建本单位内部专班。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属地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工作,保障人员队伍、工作经费,组建县级工作专班,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参照省市工作方案,出台本级工作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尽量简化压缩审批资料和审批时限。负责将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纳入政府考核重要内容,对乡镇人民政府在服务、审批、管理、监管执法方面的监督,督促履行好各项职责。负责依法严肃问责改革过程中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负责乡镇、村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农村建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的审批、管理,并依法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建房用地违法案件。负责成立乡镇级工作专班,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和办公场所,培养一支懂业务政策的工作人员队伍。依托农村经营管理中心或者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办公室,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有序衔接,相关资料、数据、信息共享一致。运用村村响、标语、新媒体,在窗口摆放手册、公告、信件等方式,让广大村民懂法守法。负责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
村民委员会:负责宣讲农村建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村民选择建房图纸和建房位置,审查提交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向镇人民政府报送申请材料等。村党组织书记为村民建房监督的第一责任人,依法依规调解当事人之间的宅基地纠纷,及时报告农村宅基地建房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
村民小组:负责接受农户建房申请资料,组织召开村小组会议讨论公示,并形成会议纪要,全程参与宅基地审批监管工作。
2、问题清单
全面、动态、准确摸排收集乡镇人民政府、村组和群众反映的政策法规、系统数据、急难愁盼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附件1《问题清单》)。
3、任务清单
根据省市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规定任务,或者在工作推进中安排的阶段性重点任务,形成任务清单(附件2《任务清单》)。
(二)“六制”
1、问题摸排反馈机制
市、县、乡镇级工作专班要主动摸排收集《问题清单》,逐级报上级工作专班,村组摸排收集的问题向乡镇级工作专班反馈。对于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形式反映的问题,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受理单位承担处理反馈责任;对于在工作微信群中反映的问题,由相应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处理反馈。
2、问题梳理研究机制
首问责任:首先接受反映问题的人员为首要责任人,负责解答反映的问题,首问责任人能立即处理的,要立即解决,不能立即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再咨询相关部门或填报《问题清单》。快速响应:市、县、乡镇级工作专班随时关注各个渠道摸排收集的《问题清单》,对急需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由属地专班提出解决意见并指导相关部门处理。联席会商:需统筹协调的,分条线或由属地专班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主动对接解决,需提级处理的,由下级工作专班报上级工作专班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进行会商,特别重大事项及时提请市县人民政府研究审定。定期梳理:原则上市、县、乡镇级工作专班组织专人每天梳理《问题清单》处理情况,对重复性问题不重复处理;对已经处理的问题,要销号办结,开展“回头看”,核查办理效果;对正在处理的,要紧盯不放强推进,努力推动问题办理;对一时难以办理到位的,要向相关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对需长期处理的,要形成常态化措施。
3、任务交办督办机制
市级工作专班综合运用实地督导、交办函、督办函等方式,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的督查推进。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相关牵头单位,采取“四不两直”调研方式,适时开展专项调研督导,形成调研报告,跟踪抓好督办落实。围绕强力推进农村建房“一件事”改革决策部署,市级专班在碰头会、调度会等专题会议中的议定事项,形成交办函,明确任务内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日常调度工作情况可通过工作微信群交办督办。
4、工作调度通报机制
实行“一日一调度、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讲评、一季一考核”,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上下沟通衔接,高效推动问题在基层解决。“一日一调度”,即每日下午5点汇总平台数据情况(附件3),分县市区列出当日、2021年以来累计的建房许可(项目总数、发证数量)、竣工验收(项目总数、验收数量)、施工巡查(地基巡查、住房主体巡查)。“一周一通报”,即市级专班每周五汇总本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计划,结合预警制度(附件4),以电话、微信、会议、纸质等多种形式,灵活快速向各级专班通报。“一月一讲评”,即每月5日前,市级专班成员单位的内部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条线讲评会议,市县级专班按照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集中讲评上月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本月工作计划。“一季度一考核”,即每季度末开展考核。
5、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相关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后续将制定考核细则,重点对动员部署、日常调度、协同统筹、省农房平台办理数据质量、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开展,考核结果按照比例折算后纳入市级年终考核。
6、失职问责追责机制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未按照市级工作专班要求报送工作进展、工作计划,报送质量不符合要求、工作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一律退回办理单位重新办理并通报批评。对因拖延、推诿、搪塞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报分管市领导约谈,并按有关规定向纪检机关移送问题线索,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改革工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作为重大改革、重要民生实事、乡村振兴重要基础的“三重工作”,以超常规的力度和举措,强力推进改革落地见效。要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机制,同步梳理前期出台的农村建房政策文件,明确优化调整意见。要针对原址重建、改扩建、异地新建三类建房情形,加强红线底线、安全质量、用地指标、建筑风貌四个层次的管理。
(二)注重协调配合。对需要多部门配合完成的工作任务,由市县专班综合统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对需要工作专班、市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有关单位要及时报送,提请会商。
(三)强化宣传解读。各县市区专班要依托报刊、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深入宣传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法律法规和政策。要组织开展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典型案例和经验收集推介,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附件:1.问题清单
2.任务清单
3.省农房平台数据统计表
4.预警通报条件及响应措施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湘潭市林业局
湘潭市数据局
2025年3月24日
附件1
问 题 清 单
填报日期: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 问题类型 | 存在的问题 | 工作建议 | 县市区、乡镇研究办理情况 | 备 注 |
说明:1.问题类型包括规划选址、建房资格、审批管理、农转用办理、系统平台应用、执法职责等,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类型。2.各县市区级专班对问题进行综合和分类后,盖章上报。3.个案实例、需多部门研究解决的,请在备注栏进行说明。4.县级专班可解决的,请勿提级上报。县级层面无法解决的请填报研究办理情况,如未研究请填报未研究。
附件2
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附件3
省农房平台数据统计表
县市区名称 | 建房许可 | 竣工验收 | 施工巡查 | |||||||||
当日数据 | 累计数据 | 当日数据 | 累计数据 | 当日数据 | 累计数据 | |||||||
项目总数(个) | 发证数量(个) | 项目总数(个) | 发证数量(个) | 项目总数(个) | 验收数量(个) | 项目总数(个) | 验收数量(个) | 地基施工巡查(个) | 住房主体竣工巡查(个) | 地基施工巡查(个) | 住房主体竣工巡查(个) | |
统计单位: 统计日期:
附件4
预警通报条件及响应措施
一、黄色预警
(一)启动条件:未按照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交办任务事项完成质量不高;未严格遵守会议、培训等工作纪律。
(二)响应措施:工作专班予以通报。
二、橙色预警
(一)启动条件:给予黄色预警后,一周内、或预定时间内仍未有明显改善;累计启动4次以上黄色预警。
(二)响应措施:提请分管市长约谈,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酌情扣分。
三、红色预警
(一)启动条件:严重消极懈怠、工作进展滞后;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累计启动4次以上橙色预警。
(二)响应措施:予以追责问责,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扣分。
原文地址:http://xtjs.xiangtan.gov.cn/6479/6480/6481/content_1375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