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二层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来宾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2024年来宾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2024年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自治区住建厅相关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全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持续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化解行业矛盾纠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重要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牵头科室:人教科、党建办;配合科室(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二层单位〕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统筹谋划、部署和推进;局机关各科室及各二层单位认真履行科室职责,加大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力度。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加强住建领域执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以及房地产等领域信访维稳等工作。〔牵头科室:人教科、党建办、建管科、房管科、办公室;配合科室(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二层单位〕
(三)推动法治来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相关工作方案要求,稳步推进法治建设,按照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全市法治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牵头科室:人教科;配合科室(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二层单位〕
二、打造数字法治住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打造数字法治住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力推进“全链通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数据共享,全流程审批信息同步挂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共享网站,进一步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牵头科室:审批办;配合科室(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二层单位〕
(五)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整治工作,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制度,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不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科室:审批办、人教科;配合科室(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二层单位〕
三、加强制度设计,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六)配合推进高质量立法。围绕国家法治统一和治理能力提升,配合完成《来宾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立法工作,持续推进消防等重点领域立法进程。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法规审查和论证工作,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答复。〔牵头科室:人教科、建管科;配合科室(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二层单位〕
(七)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管控。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管控;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和集中统一向社会公开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继续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参与立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济合同等各项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审核和案件办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牵头科室:人教科,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科室(各二层单位);配合科室(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二层单位〕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深化住建领域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理顺住建系统体制机制,厘清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健全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队伍建设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管理模式精细化、便民服务常态化。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树立住建行政执法人员良好形象。〔牵头科室:人教科;配合科室(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二层单位〕
(九)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免罚清单”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6月前完成全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内容包括不少于20学时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执法技能,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牵头科室:人教科;配合科室(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二层单位〕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十)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积极履行复议应诉工作职责,支持复议机关和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案件。加强与法院及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加强信息互通、综合研判,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降低案件被诉率、败诉率。〔牵头科室:人教科;配合科室(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二层单位〕
(十一)深入化解行业矛盾纠纷。推进诉源治理,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持续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集中力量从源头上化解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信访突出问题,全力推动房地产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全面推动信访工作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等“五个法治化”。〔牵头科室:房管科、办公室、建管科;配合科室(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
(十二)深化法治学习宣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党支部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素养。开展国家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信仰。〔牵头科室:人教科、党建办;配合科室(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十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重点围绕房地产、建筑业、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领域,通过安全生产月、送法进工地、送法进小区等多种形式,对行业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宣传,提升普法依法治理能力,护航行业高质量发展。〔牵头科室:人教科、房管科、建管科;配合科室(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二层单位〕
附件
2024年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具体活动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新行政复议法》 | 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紧抓“关键少数”,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等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新行政复议法》学习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持续推进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 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集中宣传、法律“六进”等活动 | 2024年12月31日 | 人教科、党建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全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 | 通过组织全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人员学习,确保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位。 | 举办一期行政执法培训班 | 2024年12月31日 | 人教科 |
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 全局党员干部 |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三会一课”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活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 | 开展专题学习 | 2024年12月31日 | 党建办 |
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 | 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通过组织学习、发送宣传单,确保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 开展学习、发送传单 | 2024年12月31日 | 党建办 |
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 | 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通过组织学习、发送宣传单,确保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 开展学习、发送传单 | 2024年12月31日 | 办公室、党建办 |
学习宣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建筑市场法律法规 | 建筑业企业以及从业人员 | 依托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农民工维权意识。 | 开展一次“法律进工地”活动 | 2024年12月31日 | 建管科 |
学习宣传《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政策 | 社会公众 | 通过发送传单等形式,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法规政策宣传贯彻。 | 发送传单 | 2024年12月31日 | 建管科 |
《来宾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 | 社会公众 | 通过发送宣传单,确保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 发送传单 | 2024年12月31日 | 建管科、质安站 |
宣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来宾市停车场管理条例》 | 社会公众 | 通过发送宣传单,确保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 发送传单 | 2024年12月31日 | 房管科 |
《反有组织犯罪法》 | 建筑业企业以及从业人员 | 通过发送宣传单,确保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 发送传单 | 2024年12月31日 | 质安站 |
原文地址:http://zjj.laibin.gov.cn/zwfw/wjtz/t207496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