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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蚌埠市智能建造信息化平台的公告

2025-05-08 16:44:48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正式启用“蚌埠市智能建造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台功能

平台整合光伏建筑全生命周期监管、装配式建筑质量管控、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施工现场智慧监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服务等功能模块,构建企业在线申报审批流程、跨部门协同办公机制及行业大数据分析体系,为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启用时间

2025年5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三、使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含国有投资及社会投资项目),须通过平台办理相关业务并上传建设过程数据。

四、用户注册与登录

1.注册方式: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需登录安徽政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完成实名注册。

2.登录方式:使用安徽政务网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登录系统(https://bbznjz.bbyijia.org:8087/#/home/index)办理业务。

五、注意事项

1.平台启用后,原“蚌埠市智慧建设综合管理平台”的会逐步停用,其原有的功能和数据会迁移至新平台;原线下办理的部分业务也会逐步转移至线上,具体事项以平台通知为准。

2.各单位需确保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严禁虚假填报。

3.平台操作指南及培训资料可通过平台网站“新闻资讯”获取,建议用户提前学习操作流程。

六、咨询与技术支持

1.业务咨询: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团工委,电话:0552-2567040。

2.技术支持:平台运维服务中心,电话:0552-2567157。或点击平台网站

(https://bbznjz.bbyijia.org:8087/)右下角【在线人工客服】(工作日08:30-17:30)。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平台应用,共同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s://zjj.bengbu.gov.cn/xwdt/tzggao/140905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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