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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住建局关于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查意见公示(2025年第二批)

2025-04-22 16:12:00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查意见公示

(2025年第二批)

公示期: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

根据《南充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三年计划(2019—2021年)实施意见》(南建发﹝2020﹞9号)和《南充市市辖三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财政补贴办法(2019—2021年)》(南建发﹝2021﹞25号)的规定,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审核意见进行公示。

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向我局申诉,请于2025年4月18日17时前提交申诉材料。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

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东路1号407室

联系电话:0817—2269556

附件: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审查意见公示表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审查意见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4月14日—4月18日)

序号

项目地址

业主委托代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号

申请金额(万元)

审查意见

1

顺庆区白土坝路9号2栋1单元

(公安局宿舍)

明辉碧

梯11川

L02731(21)

15

同 意

2

顺庆区小西街100号16栋2单元

康为民

梯11川

L00496(21)

15

同 意

3

顺庆区玉带北路一段35号3栋3单元 (三和苑小区)

杨 丽

梯11川

L01813(21)

15

同 意

4

顺庆区胜利路21号9栋3单元

王 英

梯11川

L(A)0187(20)

15

同 意

 

原文地址:https://www.nanchong.gov.cn/zjj/xwdt/tzgg/202504/t20250415_2138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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